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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恶性伤害案件主犯被判无期,持续潜逃20年后落网

9月30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起故意伤害案,该案的两名主要被告人长期逃避法律责任。事件发生在2003年6月19日,导致一名被害人死亡和另一名重伤。这两名被告在逃亡多年后,分别在2023年和2024年被抓获并追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对魏某和周某判处无期徒刑,并责令其支付13万元的连带赔偿。

案件经过调查显示,事发于凌晨4点。时任深圳市龙岗区某楼四楼租户的魏某和周某因琐事与五楼的被害人兰某甲、蒋某发生冲突。经过商讨,魏某以借用手机为名引诱兰某甲和蒋某下楼,随后与其他同伙持刀对他们进行围攻。兰某甲因受重伤抢救无效身亡,蒋某则重伤。

案件发生后,警方立即展开调查,但魏某和周某始终未能抓获。直到2023年11月与2024年3月,两人相继在佛山和九江被捕。由于两名被告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随之进入正常的司法程序。 球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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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审中,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魏某和周某对他人造成的严重伤害应负有主要责任,因此分别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需连带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

在上诉中,周某和魏某提出了各种辩解,但最终广东高院审理认为,初审判决的证据确凿,驳回了二人的上诉,维持了无期徒刑的判决。案件经过长期追踪,最终给受害者一家带来了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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