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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威于11月5日被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判决,因侵犯新宙邦的商业秘密而被判处一年二个月有期徒刑,缓刑两年,并处以罚金。在案件判决之前,康威已向新宙邦支付了2000万元的赔偿。康威曾任新宙邦半导体事业部总经理,负责技术开发和销售,曾将公司研发的水性剥离液和钼蚀刻液的技术配方从工作邮箱下载并存储到个人电脑,违反了公司的保密规定。该案由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检察院于2026年提出公诉,并已完成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