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7月5日7:00,随着主裁判坦塔舍夫的终场哨声,法国以1-0战胜巴拉圭晋级世界杯八强。但本场来自乌兹别克斯坦的主裁判在若干关键判罚上的表现引发了广泛争议。下面以足球竞赛规则为依据,对比赛中几处争议判罚逐一解析。
场景一(上半场第10分钟) 球友会
法国14号拉比奥在禁区内争顶落地,但裁判未判罚犯规。依据规则,争顶前双方均处于合法位置且都有争球机会,拉比奥虽背对对方但对方也并非以冲人不碰球的方式起跳,双方属于正当空中争抢范畴。因此裁判不判罚犯规的决定在规则框架内是正确的。
场景二(上半场第33分钟) 球友会
巴拉圭任意球被法国门将迈尼昂拿球,贝拉斯克斯在门将起身过程中进入其行进路线并与之相撞,裁判判罚犯规但未出示纪律处分。规则上,球员可以选择场上位置,但故意移动至对方行进路线并与已用手控制球的守门员发生争抢属于阻挡/犯规行为,裁判判罚犯规是正确的。至于是否应以“延误比赛恢复”或“破坏一次有希望的进攻”给予黄牌,规则中对“延误比赛恢复”的列举情形并不涵盖此类动作。且当时迈尼昂仍处于起身过程,场上也无明显快速反击机会,因此将此判定为普通阻挡犯规、不出示纪律处罚也是合乎规则的处理。
场景三(上半场第35分钟) 球友会
姆巴佩在禁区外带球推进,巴拉圭14号库巴斯拉扯拉其球衣使其倒地,裁判判罚犯规但未出示纪律处罚。根据规则,拉扯对方球衣属于直接任意球的犯规;若该犯规以违规方式阻止或干扰了“有希望的进攻”(SPA),应给予黄牌警告。此处姆巴佩位于推进关键地带,库巴斯的动作明显是以犯规方式阻止有威胁的进攻,理应在吹罚犯规的同时给予黄牌。因此裁判仅判犯规而不出示纪律处罚的决定,与规则对待阻止有希望进攻的纪律要求不一致,属于判罚失误。
场景四(上半场第39分钟) 球友会
姆巴佩在推进中被巴拉圭23号加拉尔萨击中手臂倒地,裁判未判罚也未出示纪律。关于是否构成暴力行为或应出示红牌,规则明确:暴力行为是指使用过分力量或野蛮动作,或故意用手臂击打对方头面等情形。规则还将犯规的程度区分为“草率”“鲁莽”“使用过分力量”,分别对应无纪律处分、黄牌或红牌。本次肘臂接触为手臂对手臂,力度并未达到“使用过分力量”的标准,故不构成暴力行为而直接红牌的条件不满足。但如果该动作被认定为鲁莽(即不顾及可能造成的危险),则应给予黄牌警告;如果仅属草率,则可以只判罚犯规而不出示纪律处罚。因此,虽然不应判红牌,但至少应视接触性质判罚犯规并根据鲁莽程度决定是否出示黄牌。裁判既未吹哨也未给出纪律处分,存在对保护进攻球员和判罚一致性的不足。
综合评述 球友会
本场裁判在个别判罚上是符合规则的(如场景一和二),但在处理涉及阻止有希望进攻及保护持球推进球员的判罚上出现明显不足(尤以场景三为例,应有黄牌却仅判犯规)。另有对疑似犯规情形(场景四)未能及时吹罚并评估其纪律性,显示出判罚尺度的不稳定。总体而言,坦塔舍夫本场执法存在正确与失误并存的情况,其中若干对比赛节奏与球员保护影响较大的判罚应得到改进:对阻止有希望进攻的犯规应果断给予纪律处分以维护比赛公平,对明显影响进攻势头的犯规要有更一致的处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