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对中乙联赛第12轮大连可为1-1上海赛更达一役做出裁判评议,认定比赛中存在三次错漏判。评议要点如下:
第39分钟:上海赛更达36号带球进入禁区倒地,主裁判判定大连可为14号铲球犯规并判罚点球。经评议组审查认为,14号的铲球动作合理且未触及36号,随后大连35号已先将球踢出,均不构成犯规,因此判罚点球错误。 球友会
第47分钟:大连可为19号带球突入对方禁区倒地,裁判未判罚。评议组认定上海赛更达11号铲球未触球而踢到19号,具有一定力度并致对方倒地,应判罚点球;裁判漏判。多数评议成员认为该动作虽构成犯规,但未达到鲁莽程度,无需出示红黄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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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分钟:同样是大连可为19号在禁区内倒地,裁判未判罚。评议组一致认为19号先触球,上海赛更达15号用鞋钉踩到其踝部和脚面,构成鲁莽犯规,应判点球并出示黄牌;裁判漏判并作出错误决定。
第51分钟:大连传入禁区后双方多次争抢,36号与对方35号争抢倒地,裁判未判罚。评议组判断在双方第二次头球争抢时,大连队员顶到球并且本队29号处于越位位置,随后29号射门构成干扰比赛的越位犯规。因此在俱乐部提出的是否应判点球问题上,裁判判罚正确,不应判罚点球。 球友会
综上,评议认定本场比赛存在三次裁判错漏判(第39、47、49分钟),第51分钟的判罚维持原判。